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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征地拆迁中征收方的每一个征收行为可能都影响的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但凡征收方没有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推进征收工作,那必定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都会造成或大或小的威胁。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以后,首先要马上查看征收方的征收行为是否是按照法律法规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比如在征收之前有没有发布拆迁公告、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等等,如果这些都不是按照法定程序来的,也就是发现征收方的某些征收行为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被征收人对此一定提高警惕。
实践中,有的征收方常常为了能尽快推进征收工作,或是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会在一些细节做手脚,或是常常以各种手段来强迫被征收人搬迁,尤其是在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而迟迟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对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断水、断电、阻断被征收人回家的唯一道路等等,是征收方常常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