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
通辽科尔沁区当事人,你们的回迁...
赤峰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当事人,...
荆门东宝区当事人,你们的拆迁案...
广州黄浦区温女士,你的拆迁案情...
双鸭山宝清县当事人,你的房地产...
哈尔滨松北区当事人,你的国有土...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若发现征收方需要占用大量土地来进行非农业建设,比如修路、建高铁,甚至是高价卖给开发商,但未看见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只是听村委会说日后会有多少租金到自己账户时,那么该占用土地行为一定是不合法的,一定是征收方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土地。
面对这种情况,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在自己无法判断该征收行为是否是合法时,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咨询,一旦确定是违法行为,那么被征收人向自然资源部、土地管理部门等投诉、举报,要求他们查处违法行为。
投诉、举报后,若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行为默认,或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广大被征收人还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在村委会、或是征收方的强迫下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被征地农民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退还租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