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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中,强迫当事人停业,起诉至法院 却不予立案?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
发布日期:2025-08-11点击率:96

  土地收储中,强迫当事人停业,起诉至法院 却不予立案?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

  房屋拆迁是推进城市发展,提高地方经济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非常的普遍。但是实践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类似于征收的这样的活动,比如土地收储,对于土地收储想必很多老百姓对此都不了解。所谓的土地收储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也就是说,按照法定程序,相关部门可以先将土地存起来,等到用地的时候再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给用地单位。但是虽然土地收储与征收有一定的区别,但是也关系着老百姓的利益,相关部门应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推进相关工作。只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虽然是收储,但在具体推进中也存在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基本案情】

  王某某贵阳当地某商场拥有一处合法产权的商铺。2015年3月,相关部门下发了相关文件,设立了某区市西路业态转移工作指挥部。2015年4月22日,指挥部发布了《某市西路商场收储基本条件》,对王某某的商铺进行所谓的“收储”。

  在《公告》中称,指挥部已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收储意向性协议,要求王某某等人在10日内自行撤离。与此同时,商场之外的其它商场也同样开展收储工作。但让王某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拆迁指挥部在未经王某某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仅强迫王某某停业,在商场外建设了围墙,禁止王某某等人进行商场商铺之外,还在未经过王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对商铺进行了重新装修。

  面对指挥部的行为,王某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面对对方强大的势力,王某某认为以自己的实力是无法与他们较量,于是其便开始在网上查找相关的律师,经过一番查找与对比,王某某最终联系到了在征地拆迁、收储土地、土地纠纷等行政诉讼方面非常有经验的凯诺律师,并与家人商量过后,王某某委托了凯诺律师来全权代理此案件。

  【办案过程】

  凯诺拆迁律师介入该案件后,为了更好地帮助王某某,便第一时间随王某某回到收储事发地,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过一番调查、走访,凯诺拆迁律师又搜集到了一些新的证据,但由于此次收储并没有发布什么文件,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决定再指导王某某等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与此次收储相关的文件材料,凯诺拆迁律师随后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的材料文件,又重新将案件捋了一遍,并调整了维权方案。

  2016年,王某某等人在凯诺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确认相关部门对某商铺作出的“收储”决定行为无效,并责令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但让人意外的是,一审法院却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面对法院的一套说辞,凯诺拆迁律师当即指导王某某等人提起了上诉,将此案诉至省高院。

  省高院审理认为,相关部门的行为是依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反映的是机关意志,一审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显然错误。最终省高院撤销了一审法判决,指令市中院受理本案。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收储与征地拆迁虽然有一定的区别,但都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因此,如果在土地收储中遇到相关部门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一定要对此提高警惕,如果有必要,建议当事人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