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国家开始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拆迁也随之走进农村之中,很多地区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不免要进行新道路规划和合村并镇,一些房屋也被征收拆迁,为了解决拆迁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农民的实际利益,六个“不准”规范拆迁行为,被严厉禁止。
不准“暴力逼拆”
“拆迁”二字一度爆红网络,成为网络热词,不仅仅是因为拆迁带来的经济利益,更多是因为拆迁中所遇到的问题。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进行拆迁,而一些拆迁方为了不耽误工期,甚至出现了强制拆迁的情况,暴力拆迁、断水断电,这种情况出现了很多。为了保证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这种情况遭到了严厉禁止,如有违反甚至会处于处罚。
不准“由行政机关或者开发商等主体强拆”
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随之出台,政策中禁止乡镇机构和开发商进行强制拆迁,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都属于违法行为,是要遭到处罚的。
不准“证件不齐全的违法拆迁”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也需要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和证件,如果在拆迁中遇到证件不齐的情况,是属于违法行为。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保证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国家将严查证件不齐的违法拆迁。
不准“没有谈妥补偿就强迫搬迁”除了一些最有价值的
我们都知道拆迁是需要进行补偿的,不仅要补偿农民的房屋或者经济置换,还要对停滞的生产所带来的收益进行补偿,在法律规定中,拆迁人应该先拿到拆迁补偿,方可由拆迁方进行拆迁,未拿到补偿的而先进行拆迁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
不准“司法强拆申请程序不严格依法”
众所周知,拆迁是一件关于人们利益的大事,拆迁不是说进行就进行的,还需要进行法院的审批,经过申请方才可以进行,如果没有得到法院的申请,而进行强制拆迁的属于违法行为,并且经过法院同意,行政部门也不再具有拆迁的决定权,这点需要特别注意。
不准“拆迁无合法保障”
正如上面所说,拆迁应该是先补偿后拆迁,如果拆迁人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或者补偿未交到拆迁人的手上,由法院批准的拆迁,同样属于违法拆迁,是要遭到处罚的。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