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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征收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2026-03-06点击率:139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筑府办发〔2024〕11号)相关规定,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将《开阳县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详见附件。收购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照该标准执行。临时占用土地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中涉及特殊苗木补偿的,例如古树名木、苗圃等市场价值波动较大或对于一些单株价值较大的树木,具体补偿实施时可由乡(镇、街道)或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根据《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等有关文件确认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补偿。种植花卉、绿化苗木一般作迁移处理,根据市场信息价结合迁移季节,对迁移费及迁移过程中产生的损失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市场信息价以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的价格为准。

  三、涉及本标准中未列的附着物品种(树种)参照同类或相近品种(树种)标准执行,如无法参照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补偿;套种植物以补偿价格最高的一种经济作物标准来补偿(其他详见附件表说明)。

  四、其他不在本标准中的地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鉴于其建设成本和使用年限等因素难以统一评估,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评估。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由征地单位按标准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严厉打击抢种抢建行为,在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后,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实施征收但未完成征收的和已公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原公告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七、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开府发〔2017〕10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细化的补充通知》(开府发〔2017〕18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开府发〔2021〕8号)三个文件同步废止。

  来源:中国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表1   贵阳市开阳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建筑结构补偿标准
1框架结构 1520
2砖混结构1330
3砖木结构1020
4土木结构720
5木结构 1030
备注:1.本标准不包含装修费用;

2.本标准不含宅基地补偿价格,故宅基地需再单独补偿;

3.其他需要特殊说明事项。
表2   贵阳市开阳县构筑物补偿标准
序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单位新测算开阳县补偿标准备注
1砌体挡墙空心砖挡墙元/立方米280
毛石挡墙元/立方米200
浆砌石挡墙元/立方米290
混凝土挡墙元/立方米340
围墙空心砖围墙元/立方米280
石砌围墙元/立方米250
浆砌砖围墙元/立方米310
土围墙元/立方米90
堡坎毛石堡坎元/立方米240
浆砌石堡坎元/立方米320
混凝土堡坎元/立方米360
房屋基础(已办理建房手续,还未开始建房)石基础元/平方米190
毛石混凝土元/平方米240
砖基础元/平方米220
2环境卫生设施化粪池砖混 元/立方米300
钢筋混凝土元/立方米400
混凝土元/立方米375
3储水设施水井(深)混凝土元/口1000
水池砖、石 元/立方米300
钢筋混凝土元/立方米400
水窖砖混 元/立方米300
钢筋混凝土元/立方米400
4生活附属设施普通砖灶元/眼500
土灶元/眼280
太阳能(迁移)-元/套1110
花池(台)砖混 元/立方米200
混凝土元/立方米210
地坪砖地坪元/平方米50指室外地坪,室内装饰装修不在本次测算范围
水泥地坪元/平方米60
石地坪元/平方米40
土质地坪元/平方米20
厕所砖混 元/平方米656
砖木元/平方米555
5交通水利设施道路沙石路元/平方米40
水泥路元/平方米80
土质路元/平方米20
沟渠砖砌 元/立方米260
浆石砌元/立方米260
混凝土元/立方米320
土质农灌水沟元/立方米50
6养殖设施木棚元/平方米80
钢柱棚元/平方米120
彩钢瓦棚元/平方米200
鱼塘按水面面积元/亩3000土地及其他附着物需另行补偿
蓄圈砖混 元/平方米520
砖木元/平方米420
简易棚元/平方米170
7生产设施大棚竹木大棚元/平方米50
标准钢架大棚元/平方米120
连栋大棚元/平方米150
建筑物(储放、分拣、初加工场所)砖混 元/平方米540
砖木元/平方米440
板房元/平方米220
钢架棚(有外围)元/平方米200
烤烟房土筑烤烟房元/平方米280
标准化(砖混结构)烤烟房元/平方米380
8坟墓迁移无碑普通坟-元/冢7000
有碑普通坟-元/冢9000
无碑料石坟(砖砌)-元/冢10000
有碑料石坟(砖砌)-元/冢12000
无碑墓坟-元/冢13000
有碑墓坟-元/冢15000
表2-1   贵阳市开阳县其他构筑物补偿标准
序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单位新测算开阳县补偿标准备注
1生活附属设施地坪混凝土地坪元/平方米136
表3  贵阳市开阳县青苗补偿标准表
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亩/年)
1开阳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1900
表4  贵阳市开阳县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生长期说明单位新测算开阳县补偿标准备注
名称
1经济林类果树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柑橘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苹果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樱桃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杨梅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枇杷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400
核桃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板栗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10
中产期元/株280
盛产期元/株350
原料、油料花椒苗期元/株10
产前期元/株2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60
中产期元/株140
盛产期元/株190
木姜子苗期元/株10
产前期元/株2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60
中产期元/株140
盛产期元/株190
油桐苗期元/株10
产前期元/株2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60
中产期元/株140
盛产期元/株190
乌柏苗期元/株10
产前期元/株2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60
中产期元/株140
盛产期元/株190
漆树苗期元/株10
产前期元/株2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60
中产期元/株140
盛产期元/株190
药材厚朴苗期元/株30
产前期元/株5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80
中产期元/株170
盛产期元/株220
杜仲苗期元/株30
产前期元/株5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80
中产期元/株170
盛产期元/株220
黄柏苗期元/株30
产前期元/株5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80
中产期元/株170
盛产期元/株220
藤本果品类葡萄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4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80
中产期元/株220
盛产期元/株240
猕猴桃苗期元/株20
产前期元/株60
初产期、衰产期元/株140
中产期元/株210
盛产期元/株280
木本饮料类茶叶苗期元/亩3500
初产期、衰产期元/亩5500
中产期元/亩10000
盛产期元/亩14000
2用材林类一般树木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8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40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115
大树Ф20㎝以上元/株200
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8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40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115
大树Ф20㎝以上元/株200
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8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40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115
大树Ф20㎝以上元/株200
3其他类绿化树木桉树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35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125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400
大树Ф20㎝以上元/株950
银杏树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35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170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500
大树Ф20㎝以上元/株1500
桂花树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35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140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500
大树Ф20㎝以上元/株1500
樟树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35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170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500
大树Ф20㎝以上元/株1500
樱花树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35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120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400
大树Ф20㎝以上元/株1200
杂树幼树Ф5㎝以下(含5㎝)元/株5
小树Ф5一10㎝(含10㎝)元/株35
中树Ф10一20㎝(含20㎝)元/株120
大树Ф20㎝以上元/株260
4竹类Ф5㎝以下(含5㎝)元/株6
Ф5一8cm(含8㎝)元/株10
Ф8㎝以上元/株15
备注:1.Ф为胸径;2、未包含品种(树种)请参照同类或相近类别补充;3、种植密度参考《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确定;4、大于100的数据取整到拾位。
表五 开阳县成片经济林、经济作物、中药材补偿标准
序号补偿类别计量单位新测算开阳县补偿标准备注
1经果类果树(含各类桃、杏、梨、李、樱桃、枇杷、核桃、板栗、杨梅、柑橘等)苗期元/亩3130
产前期元/亩5210
初产期、衰产期元/亩8340
中产期元/亩15640
盛产期元/亩22940
藤本果品类(葡萄、猕猴桃、刺梨等)苗期元/亩3130藤架费3000元/亩;附着物架子为水泥柱的,按60元/根进行补偿。
产前期元/亩5210
初产期、衰产期元/亩8340
中产期元/亩15640
盛产期元/亩22940
2油料类油桐、油茶、乌桕、花椒等苗期元/亩3130
产前期元/亩5210
初产期、衰产期元/亩8340
中产期元/亩10430
盛产期元/亩15640
3木本药材类杜仲、黄柏等苗期元/亩3130
产前期元/亩5210
初产期、衰产期元/亩8340
中产期元/亩10430
盛产期元/亩15640
4绿化树木类桂花、紫薇、红豆杉、香樟、罗汉松、茶花等类幼苗元/亩4170
胸径1-3cm元/亩6260
胸径4-6cm元/亩8340
胸径7-10cm元/亩10430
胸径≥11cm元/亩15640
其他绿化树叶胸径<10cm元/亩8340
胸径≥11cm元/亩12510
5竹类胸径≥2cm产前期元/亩3130按面积补偿,不计株数,刺竹算灌木类
中产期元/亩4170
盛产期元/亩5210
6经济作物、中药材金银花综合补偿元/亩8340
烤烟综合补偿元/亩4170
桔梗一年生补偿元/亩6260
二年生补偿元/亩12510
白术一年生补偿元/亩4170
二年生补偿元/亩6260
板蓝根综合补偿元/亩4170
太子参综合补偿元/亩5740
备注:
(使用说明)
1、未包含的品种(树种)参照同类或相近品种(树种)标准执行;
2、套种植物以补偿价格最高的一种经济作物标准来补偿;
3、烤烟完全未采收的按4170元/亩计算,已部分采收的按未采收比例进行补偿;
4、经济作物、中药材补偿人工栽种的,野生的不予补偿;
5、未列出的中药材按征地前3个月每亩市场平均价格补偿;
6、经果类藤架费3000元/亩,附着物架子为水泥柱的,按60元/根进行补偿;
7、竹类按面积补偿,不计株数,刺竹算灌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