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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发布日期:2026-08-19点击率:17

  崇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崇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正式公布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据测算,本轮平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较上一轮提高1612.11元/亩,涨幅达4.44%。

  出台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根据通知,崇左市今年1月1日(含)起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一律按照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实现新旧补偿标准平稳过渡、有序衔接。本轮崇左市平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7920.06元/亩,较上一轮标准提高1612.11元/亩,涨幅达4.44%。

  新标准明确了不同地类的差异化补偿规则: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征收补偿,直接适用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1倍执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4倍执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1至0.4倍区间执行补偿;对新增乡(镇、街道)、社区、村集体土地征收,参照相邻区域较高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补偿。

  与此同时,通知进一步明晰了费用构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确保补偿项目清晰、边界明确。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