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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被征用的地会补偿吗
发布日期:2021-10-13点击率:536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问题有很多。比如:土地被征用了,但是自己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土地承包合同。那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够得到补偿金呢?能够得到哪些种类的补偿金呢?

  一、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被征用的地会补偿吗

  首先说明结论: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被征用的土地有可能会得到补偿,但是补偿的范围相较于有土地承包合同的来说是大大缩小了。没有承包合同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土地是属于你的,否则可能你只拿得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而拿不到土地补偿费。

  二、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


来源: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