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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卖苗木土壤流失引纠纷
发布日期:2023-05-31点击率:154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蓟州区司法局邦均司法所与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公调对接的合同纠纷案件。

  村民田某从事苗木经营生意,2014年从匡某处承包3.5亩土地,双方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0年。前不久,匡某发现自家土地地面比邻地低了将近20厘米。原来,因为田某从事苗木经营,每次移植会带走部分土壤,日积月累造成地表土壤流失,形成与邻地的高差。匡某找到田某商讨解决办法,双方沟通不畅,匡某便阻碍田某进行苗木移植,影响了田某的正常经营,双方情绪激动,相互争吵推搡,村干部到场后立即制止并报警处理。

  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界定矛盾纠纷属于人民调解范畴,遂通知邦均司法所处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转入人民调解流程。

  结合实际情况,调解小组共同议定了以消除双方误解、按照合同约定为原则的调解方案。民警首先对双方争吵推搡的行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双方均认识到自身错误。随后,调解小组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向双方释明,合作近十年都可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这次矛盾主要由于匡某焦虑情绪和田某急躁心理导致沟通不畅,双方都有责任,应该心平气和地解决。司法所拿出土地转包合同,从法律层面解释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消除匡某顾虑,保证田某继续经营,对目前造成的地面高差进行定责,调解小组初步给出以现金赔偿5000元的方式履行合同中关于恢复土地原貌的义务。经过多番明理释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