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现将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汉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汉源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汉府发〔2020〕13号)同时废止。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Ⅰ区片43300元/每亩、Ⅱ区片41200元/每亩、Ⅲ区片39100元/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进行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并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汉源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汉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汉源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