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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实施永兴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河上镇塘口村分洪工程(202500287)建设项目,拟征收杭州萧山楼塔管村(管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杭州萧山河上联发(塘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楼塔镇(管村村(管村自然村))、河上镇(联发村(塘口自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12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