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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栖霞市高速建设占用山林地征...惠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惠东府告〔2026〕7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位于大岭街道新安社区、万松村地段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岭街道新安社区、万松村地段,属大岭街道新安社区坑口、坑尾集体经济组织,万松村山下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4525公顷(36.788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4日。
五、工作安排
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4日,惠东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pdf
惠东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
来源: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