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持续多次的沟通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租赁纠纷,不仅维护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促使拖欠土地租金的被告方能继续生产经营。
在这起纠纷中,某农业公司将承包的土地出租给李某,土地面积为475亩土地(含138亩水塘),租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31年6月30日止。签订合同后,李某即使用土地发展养殖业,但一直未支付租金、土地复原费给某农业公司,某农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李某签订的合同,并且由李某支付租金、土地复原费等。
收到案件后,书记员和主办法官首先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但是李某的态度非常消极,虽然接听电话,但一直沉默不说话。主办法官认为既然李某愿意接听电话,而非激烈的言语对抗,表明案件还是有调解可能性。在第三次拨通电话后,李某终于松口并道出了难处,“法官,我租了土地使用,前前后后投入了一百多万,实在是因为现在生意难做,要不然谁都不想拖着租金不给的。”
听完后,法官认为李某前期投入了一百多万进行生产经营可以作为调解的突破口,于是同李某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调解,“李某,你想想,你已经投入一百多万,如果因为欠付这十几万的租金导致解除合同,你不仅损失了租金,前期一百多万的投入都收不回来,岂不是亏损更多。目前你发展的养殖产业还是有一定前景的,虽然有一定亏损,但是还有发展的可能性,希望你从更长远发展来看。而且一码归一码,你租用了土地,租金是肯定要支付的,如果实在经济困难,是否可以考虑分期支付?”李某听完之后,表示希望再给点时间考虑一下。
第二天,法官再次致电李某,李某态度缓和了,说:“法官,我想了一下,你说的确实很有道理,我希望能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租金我只能分期支付,而且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承包的土地包含有一部分水田,这个水田是共用的,能不能减免一部分费用?法官你帮和原告沟通一下可以吗?”
看到案件调解有了极大的转机,法官立即联系某农业公司,将李某的情况进行转述:“李某也不是恶意拖欠租金,四百多亩的土地租金也不是小数目,我这边劝一下李某先支付部分租金,剩余的分期支付可以吗?”了解了李某的情况,某农业公司同意分期支付租金,但是对于共用水池的亩数双方还是有争议。
为了打通最后的堵点,考虑到电话沟通的效率偏低,法官立即约双方进行线下调解,“这样吧,双方已经基本达成调解的意愿,大家定个时间过来法院,当面再将剩下的问题解决了,如何?”这一提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线下调解当天,已经是法官第五次开展调解工作了。双方来到法院后,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就剩余的争议问题,最终一并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李某当场支付了13万元给某农业公司,其余的款项分期付款,该案顺利化解。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