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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律师:房屋拆迁前、后应如何正确地收集有关证据?
发布日期:2021-08-25点击率:473

  实践中,可能很多征收方会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在不顾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不顾及法律法规的存在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而且这在现实中也非常的常见,只不过这种强拆行为是违法的,我们昨天就有说过,只要是没有经过法院的允许,没有获得法院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强拆行为即违法。

  此时,被征收人就可以针对他们的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要想获得胜诉,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有足够强有力的证据,这样一来胜诉那就只是时间问题了。因此,作为被征收人无论是遇上了强拆还是刚开始拆迁,就应当要做好收集相关证据的准备,以免征收方搞突然袭击。那么,被征收人应当要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呢?

  首先,保存好各种证件的原件

  在听到要拆迁时,被征收人不能干坐着,需要行动起来,比如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等原件保存好,如果征收方向你索取这些证照,最好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给他们,原件一定要留在自己的身边,以免征收方突然强拆,导致这些证件丢失,最后,因手里没有这些证件原件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其次,对房屋里外进行拍照

  另外,对被征收房屋里里外外也要进行拍照、录像,最好将房屋的每个角落都通过拍照或是录像的方式保存下来(包括屋内的物品、家具等),而且所拍摄的画面一定要清晰,录像也要找好角度。

  需要注意的是,视频录好之后千万不要进行修剪,最好是原视频,否则会对维权造成一定的影响。

  再者,双方在谈判时最好录音

  一般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征收方通常都会与被征收人沟通补偿事宜,而且还会交谈好几次,此时被征收人可以提前打开录音软件,对谈话内容进行录音,如果自己手机没有录音软件,可以让自己的家人帮助自己,一般拆迁这么大的事情,肯定不会只有房屋所有权人自己处理的。

  最后,就是强拆后的录像、拍照

  房屋被违法拆除时,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或是自己的家人在强拆现场,且没有被相关人员控制,那么此时一定要拿出手机对强拆行为进行拍照或是录像,录像时最好把指导强拆的人员录进去,以好确认强拆主体是谁。

  同时,还需要及时地拨打110报警,在报警时最好简单明了地讲清楚所发生的事情以及发生的地点,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如果相关部门不出警,或是有怠慢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针对他们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千万不要认为警察跟征收方穿一条裤子就不想报警或是不报警,无论如何只要遇到违法拆迁,被征收人若想尽快解决拆迁纠纷,那么都需要及时地报警,至于原因我们之前其实说过很多次,我们报警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警察来阻止强拆的发生,而是为了让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取证,以求能够为我们找到强制拆除主体,从而为起诉违法强制拆除行为提供证据支持

  凯诺律师此前就办理过众多这样的案件,其中有一个案件就是因补偿事宜长期未商谈一致,征收方便对被征收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当时该当事人就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但当地派出所却未进行任何调查处理,事后当事人维权时,他们只出具了报案查询证明,且并未盖章。

  后在凯诺拆迁律师的建议下,当事人要求其就本次报警给予一个书面结论,故其才出具了《报案查询证明》和《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该告知书中回复报案内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予调查处理。面对当地公安局某派出所的不作为,凯诺律师向上级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最终,凭借凯诺律师的办案经验,复议机关上级公安局作出决定撤销了上述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因此,凯诺律师要再次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不仅要及时地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及时地打110报警,千万不要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维权成功的途径,避免以后让自己有所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