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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与补助
发布日期:2021-09-29点击率:448

  随着国家规划改造的政策开展,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大面积的整改拆迁,补偿金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但是该补偿多少,按什么标准来补偿就要看国家的规定,征地和被征地双方要签订相关的合同,那么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与补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与补助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必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

  2、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

  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

  4、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二、什么叫征地补偿安置费

  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

  3、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4、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5、凡是被征土地的承包权人如果同意本集体组织确定的统一安置方案,安置补助费由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失地农民生活。只要被征土地权人明确表示放弃集体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直接发放给被征土地承包权人。

  三、我国征地补偿的补偿计算公式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


来源: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