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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国有土地有权属纠纷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3-13点击率:85

  转让的国有土地若存在权属纠纷,应依法依规处理。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开资料,解决路径如下:

  一、基本处理原则

  协商优先:当事人应首先尝试通过平等协商解决争议。

  政府处理为前置程序:协商不成的,需由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先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不得擅自改变现状:在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具体解决步骤

  协商解决

  双方基于事实和证据,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成本低、效率高,有利于维护合作关系?67。

  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果,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介入调解。

  调解坚持自愿、合法原则,达成协议的可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处理(确权)

  书面申请书;

  证明与争议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材料;

  相关证据(如权属凭证、转让合同、批准文件等)。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纠纷,也可向乡级人民政府?申请受理。

  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申请需提交:

  主管部门应在6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15。

  行政诉讼

  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纠纷涉及合同效力、违约等民事争议,也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三、注意事项

  不属于权属争议的情形?(不适用上述程序):

  土地侵权;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土地违法案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土地已登记发证后提出的权属异议(应通过更正登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证据至关重要:务必保留转让合同、付款凭证、权属证书、政府批文等原始材料。

  如需进一步操作,可访问自然资源部官网或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获取申请表格及流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