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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当事...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关于无证房屋的认定
在房屋现状调查之后,征收方需要出具一份房屋现状调查报告,并且需要有被征收人的签字确认。对于无证房屋,若征收方并没有在调查阶段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还有被征收人的签字确认,那么原则上来说,征收方可能就是认可该房屋的合法性的,在日后补偿的过程中,也应当要按照当时认定的房屋予以补偿。
但是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也并不代表着房屋就是真正的违法建筑。一般情况下,造成房屋无证的情形有很多种,有的是因历史遗留问题,也有的是因招商引资等原因导致房屋没有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产权证的。
而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是在三四十年前就已经建成的,无论是从司法实践过程中来看,还是从道德层面来说,都不宜将此类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还不予任何补偿。想必大家都知道,三四十年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尤其是农村,还存在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所以,如果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处理三四十年前就已经形成的无证房屋,显然是不合理的。
换句话来说就是,如果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无证房屋,那么在拆迁之后,征收方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裁判案中也有明确指出。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相关的裁判案例中指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
所以,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征地拆迁中,一旦遇到相关部门在没有经过详细、深入调查的情况下,直接口头上以没有证为由,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想要推进征收工作或降低征收成本的一种方式。
对于自己家房屋本身就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情况下,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