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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栖霞市高速建设占用山林地征...北京房屋征收律师:违法建筑拆除的法定程序,至少有这几步
实践中,经常有相关部门只要发现当事人的房屋没有相关的证件,便会直接对房屋实施强制拆除,从法律层面来说,这肯定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作出相关的法律文件
对于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相关部门需要先进行调查认定,在调查之后,房屋确实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确实是违法建筑的,那么相关部门需要结合调查的情况,及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比如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决定书)等。在认定房屋是违法建筑之后,这一份文件是相关部门必须要对当事人作出的,没有这一份文件,那么后期的强制拆除行为则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一份对当事人权益会造成极大影响的文件,如果当事人不重视,那么很有可能就会遭到相关部门的强拆。但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马上针对该文件提起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那么才有可能暂时性的保住房屋,即只要提起了行政诉讼,相关部门就不能在诉讼期间,对房屋进行拆除,否则违法。
2、进行催告
在对当事人作出书面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即在60天内针对该文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在救济期限届满之后,相关部门还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并且催告书还要及时送达给当事人。进行书面催告是法定程序,如果只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文件,在救济期限届满之后,并没有进行书面催告,那么相关部门的行为,同样也是不合法的。
因此,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要求拆除时,当事人一定要审查相关部门有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催告,如果没有,或者说是口头上告知,那么,当事人则可以针对这种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是尽快启动法律程序。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在书面催告之后,相关部门还需要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也就是说,在书面催告之后,不能直接强制拆除房屋,还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于当事人陈述、申辩成立的,相关部门应当要予以采纳。实践中,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经常得不到保障,所以当事人在遇到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一定要注意自己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有没有被保障,如果没有,那么拆除行为则不合法。
4、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经过书面的催告之后,若当事人仍然无动于衷,那么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当事人房屋之前,还需要对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如果当事人对强制执行决定不服,那么则是可以在收到该文件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进行救济,也就是在60天之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执行决定是一份对当事人权益会造成严重影响的文件,因此一定要重视起来,避免房屋直接被强制拆除。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若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或复议,相关部门则会直接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可不是那么简单的,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若强制拆除程序不合法,当事人则是可以针对强拆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中,如果对合法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当事人也是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承担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