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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转卖,当事人却不知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却只公开部分材料?自然资源部:重新作出
发布日期:2025-10-30点击率:108

  土地被转卖,当事人却不知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却只公开部分材料?自然资源部:重新作出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占用土地,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卖、流转等。

  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的,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等。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因建设需要用地的,应当要在征收范围内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告知广大被征地农民具体的征收范围、征收目的以及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具体内容等事项。

  可是从许多被征地农民所反映中的来看,绝大多数征收方在土地征收时,往往直接跳过了这些法定程序,直接推土机开进了自家承包地,才知道自己家的耕地已经被征收了,甚至被以各种形式转卖了。

  【基本案情】

  张某是海南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其世代以耕作为生,没有了土地也就等于失去了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突然有一天,自家承包地里开进了一辆推土地机,通过询问,张某才得知自己的土地已经被他人以协议的方式卖给了其他人。

  面对自己种了几十年的土地,怎么突然就成了别人的,这是张某怎么也没有想到的。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某便找了村委会及镇政询问情况,希望在村委会及镇政府的帮助之下,挽回损失。但让张某没有想到的是,其的询问不仅没有一个有用的结果,其还被强制要求确认一些相关的文件。

  面对村委会及镇政府的要求其确认相关文件的行为,张某便开始从网上查询一些相关的知识,在了解了一些相关的知识后,张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在寻找专业律师的过程中,其就遇到了正在海南开庭的凯诺律师,之后凯诺律师也邀请张某参与了庭审(旁听)。

  凯诺律师在开庭之后,张某随即就委托了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能拿出自己这次开庭中的水平来帮助自己,而凯诺律师也接受了张某的委托。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为了了解张某的具体情况,便指导张某先向国土资源厅邮寄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书,要求公开此次土地征收中涉及张某所在村的批准文件及全部的申报材料。几日后,国土资源厅签订收了张某邮寄的材料,半个月后,国土资源厅作出了1号告知书,该告知书中告知张某,其所申请公开的土地征收通知涉及某村的批准文件属于公开范围,所以予以公开,但是其所申请的一书四方案等材料,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以,建议张某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

  面对国土资源厅的答复,凯诺律师认以其多年的经验认为这是一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所以,凯诺律师马上指导张某又向自然资源部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国土资源厅作出的告知书中的第二项内容,责令国土资源厅重新答复。

  针对本案,自然资源部在审理后,最终撤销了国土资源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的第二项答复内容,责令国土资源厅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针对第二项内容重新答复。

  【律师说法】

  实践中,类似于张某遇到的这种情况非常多,但是土地征收涉及广大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征收方没有公开具体的征收文件,显然也已经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征收人自然也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土地征收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先审查相关部门是否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倘若征收方未依法主动公开这些相关的征地拆迁信息,那其征收行为就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地农民,则可以先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后若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那么,被征地农民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