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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睢宁县当事人:您的案情材料...北京拆迁补偿律师:被征收人如何才能获得合理补偿?
被征收人如果想要在征收拆迁中获得合理、公平的补偿,那么必须要经过以下这几步:
1、了解自家土地或房屋的情况,确认自身资格
在房屋、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后,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家的房屋、土地情况,比如房屋是否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是否有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权属是否清楚,还有房屋是在什么时候建设的,这都跟拆迁补偿是高或者是低都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要确认自己的户口在不在本村,自己有没有土地等,如果户口不在村里,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有可能会对补偿产生一定的影响。
2、土地现状调查阶段要全程参与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在确定征收范围后,相关部门会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弄清楚地上附着物、青苗、地类等情况,作为被征收人,是有权利参与这个环节的,而且征收方也应当要主动邀请被征收人参与其中。对于征收方未告知被征收人的,原则上则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参与权,其出具的土地现状调查表,那么也就对被征收人可能不利。
所以,想要获得合理、公平的补偿,那么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土地现状调查过程中,并对征收方确认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确认,如果有问题,那也能及时发现,并及时主张合法权益。
3、评估阶段一定要全程参与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所以对被征收人来说,这个环节是一定要参加的,原则上,征收方需要将评估机构选定的时间,评估工作人员开始评估的时间都要依法主动告知被征收人,对于征收方未告知征收方评估时间的,原则上则属于侵害被征收人参与权的行为。对于告知被征收人评估时间的,要及时参加,一旦发现评估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评估方式不对等,被征收人则可以主张。
对于评估机构工作人员作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也要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的10日内申请复议,对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的,则需要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点不能耽误。
4、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要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关部门一般在拟定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后,应当要以书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围内张贴至少30天,从张贴之日起的30天内,如果被征收人对此有异议,那么可以尽快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者是意见,且最好是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若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都有异议,征收方应当要组织听证会,并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间,被征收人一定得抓住这个提高补偿的机会,一旦错过这个期限,那么征收方会很有可能认为你对该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从而依据该补偿安置方案对广大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5、积极主动协商征收补偿
在补偿不合理时,被征收人要积极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沟通,不要抗拒,尤其是针对征收方主动找上门来的协商,被征收人一定要抓住。事实上,很多征收拆迁纠纷通常都是通过协商来解决的,而且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也是为了争取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的机会。
所以对于征收方主动送上门来的协商机会千万不要拒绝,避免日后出现对自己更不利的情况。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想要获得合理、公平的补偿,那么对于每个征收环节都要注意,对每个提高补偿的机会也都不要以各种理由拒绝。如果遇到比较棘手的问题,那么则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先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一旦对方有协商的苗头,那么就要积极地协商,这样才能有可能尽快解决纠纷。